关于设立各科室学分登记管理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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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医院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提高科室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完成率,医院决定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学分登记,需在各科室设立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员,负责科室中高级卫技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请各科室负责人见通知后尽快指定科室学分登记管理员,并于8月31日之前上报科教部。
科教部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