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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余年缔深情 杏林携手再发展——我院与松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医疗合作协议

2013-07-19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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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平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方剑乔为浙江省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松阳分院授牌


718日,我院与松阳县人民政府合作医疗签约仪式在该县会议中心举行。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平,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方剑乔,丽水市副市长戚永远,丽水市卫生局局长邱务土,松阳县党委书记钟昌明,我院院长吕宾等出席了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我省首个由一家省级医院同时与一个县两家主要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全方位”合作办医模式正式起航。

仪式上,浙江省卫生厅张平副厅长代表省卫生厅对双方建立这种“紧密型、全方位”合作办医模式表示了祝贺。他强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是省委对医疗卫生工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省政府提出今年重点落实的十件民生工程之一,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增强县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长期以来,浙江省中医院在帮扶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推进我省医疗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双方切实履行好相应的职责与义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办医机制,为推动我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起好引领和示范作用。

仪式上,吕宾院长表示,医院与松阳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也曾结下了不解之缘。抗日战争期间,医院随着省府南迁,辗转永康、松阳、云和、景宁、瑞安等地坚持办医,与当地人民一道谱写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烽火岁月”,结下了跨越七十余年的深厚友谊。今天医院将再续前缘,通过医疗合作,向松阳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派驻先进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输入先进的医院文化,提升两院在管理、科研、技术、教学、服务、文化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与当地医务工作者携手共同呵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院将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松阳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松阳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并在省内县级同类医院中处于中等水平。

仪式上,丽水市戚永远副市长表示,在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的大力支持下,浙江省中医院与松阳县建立了“紧密型、全方位”的合作关系,这既是提高基层欠发达地区医疗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卫生工作“双下沉、双提升”要求,更是探索新医改模式的重要举措。他表示,省级医院与县级医疗机构合作办医,使人民群众能够在家门口就享受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服务,对于进一步改善丽水市医疗环境,提高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市、县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障合作医疗模式顺利推进,结出硕果。

松阳县党委书记钟昌明向为促成双方建立合作医疗模式的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和浙江中医药大学领导表示了衷心感谢。他表示,松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将努力为双方更好地开展医疗合作创造优良的环境。要求该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把握机遇,借助浙江省中医院雄厚的基础实力、高素质的人才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医院综合能力。

参加签约仪式的还有我院及该县党政班子领导,该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干部职工。

仪式由松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叶郑献主持。



签约仪式现场全景



 

医院院长吕宾和松阳县副县长雷超共同签署合作医疗协议书



 

出席签约仪式的与会领导合影

 

 

 

院办 朱奕豪 于伟/摄影 陈岩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