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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8-0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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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2805平方米,其中新建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楼(公卫楼)约12135平方米、新建高压氧楼约570平方米(2号楼西侧)、新建院区垃圾房约100平方米(1号楼西北侧);拆除现有临时建筑公卫楼、现有临时建筑高压氧楼、原太平间建筑(现水电班值班室)。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不含医疗设备42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筹。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医院将对浙江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浙江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本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设计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要求
工期要求
1
浙江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1
8万元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服务等。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递交成果
注:报价应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及修改费、专家评审(或论证)费、交通费、会务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总价包干。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
4、项目具体要求(根据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工程建设需求、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等,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出具相应的书面评估咨询报告。
(2)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完成评估报告编制所需的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相关风险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协助办理该成果报告报送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根据需要完成专家评审(或论证),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改,直至审批通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浙江省委维稳办备案入库的第三方稳评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经济能力,业务范围须包括风险评估或社会及民意调查服务,并具有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验和业绩;
(4)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磋商所需资料内容(格式见附件1):
1. 磋商响应函
2. 磋商响应函附表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服务承诺
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表
8. 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9.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10.      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11.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上述1-10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密封装订,装订处盖公司鲜章。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标法
评价指标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资信(10分)
横线对比打分
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10分)
横向对比打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0分)
横向对比打分
项目团队的组成(10分)
横向对比打分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针对本项目稳评实施方案的合理与否,由评委会横向对比打分。
服务承诺。如保证项目质量的措施(供应商单位对项目如何开展服务、如何保证质量、如何处理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合同支付方式等及其他优惠承诺(10分)
根据技术服务内容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其他优惠服务内容,横向对比打分
报价(3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响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
五、如供应商不足3家,则项目将会延期开标或重新采购,另行通知。
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2)
七、报名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报名成功会进行邮件回复确认。
请于竞争性磋商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竞争性磋商地点:杭州市钱塘区9号大街9号浙江省中医院钱塘院区3号楼211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体格式见附件),以及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出席。
5、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报名及接收响应文件、项目咨询):0571-86008777
地点:浙江省中医院钱塘院区
投诉联系人:方老师
投诉电话:0571-87070571
投诉地点:浙江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4号楼522办公室)

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
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


                                        浙江省中医院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