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验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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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浙江省中医院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邮箱:zjszyyywk@163.com
联系电话:0571-87070565(浙江省中医院)
联系人:丁佳伟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邮电路54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6日。
附件1:浙江省中医院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2:浙江省中医院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3:浙江省中医院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DSA射线装置应用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浙江省中医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