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综合楼泛光照明工程设计深化与施工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比选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标段内容:浙江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综合楼泛光照明工程设计深化与
施工,主要由科研综合楼(地下2层、地上21层、建筑高度84.2米)的泛光照明工程的设计深化(含出具施工图)、各类照明灯具、接线盒、控制电缆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直至整个系统的验收合格。具体内容统一以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比选人提供的设计要求及比选图进行设计深化与完善工作,并在图纸及技术要求范围内,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规定,自行计算工程数量,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自主按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承担投标责任,漏项、少计工程量、无报价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予追加。在工程实施时,除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外,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其投标文件的工程量不符时,总价均不得调整。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人单位内指派)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住宅商品房项目)的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或泛光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拟派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人单位内指派)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住宅商品房项目)的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或泛光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的任命书。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 11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3楼会议室)。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联合体),请于2014年 6 月 4 日至2014年 6 月 6 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2楼)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
比选人:浙江省中医院
地址:杭州上城区邮电路54号
联系人: 林女士 电 话:0571-87071793
比选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分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2楼
联系人: 余工 电 话:0571-88392875
浙江省中医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