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班车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比选人审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决定入围单位。现将本次比选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班车租赁服务。
2、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租赁,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3)投标人自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招标班车要求:
(1)车型要求:大客(45座以上)、中巴(35座以上),车辆和驾驶员须相对固定,车辆平时停在医院;
(2) 车况要求:厦门金龙或同档次车型车辆,车龄4年或十五万公里以内。车身须喷绘“浙江省中医院”字样;
(3)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财产险50万元;
(4)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驾龄须在15年及以上;
(5)所租车辆发生意外不能准时到达,提供乘车人员换乘出租车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4日16时30分。
比选人将派人于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4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大街下沙院区后勤保障科集中接收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
比选人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大街9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919386
浙江省中医院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