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2012年省医药卫生科技奖的科技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内的医药卫生成果,应通过省卫生厅验收,并于2009-2012年在科技成果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未通过验收的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备注:报奖申请书的完成人必须与成果登记证书完全一致)
2.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外的医药卫生成果,应经省卫生厅批准同意,在省卫生厅认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鉴定,并于2009-2012年完成成果登记。
3.已报奖未获奖的项目,近期有重大新进展的,经省卫生厅批准同意重新鉴定,并于2009-2012年完成成果登记。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20份,其中1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复印件)。每一申报项目同时需上报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1套,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
(一)科技奖附件内容编排顺序为:
(1)封面、目录;
(2)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项目验收证书;
(4)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
(5)成果查新报告,查新报告书的出具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以后;
(6)专利证书、论文、论著发表及引用情况证明;
(7)成果推广应用证明和效益证明;
(8)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点:科教部。联系方式:科教部内线5410 电子信箱:3929wl@163.com
(二)申报材料附件电子版本见附件或登录卫生厅http://www.zjwst.gov.cn/网址下载。
附件: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奖申报书(点击下载)
科教部
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