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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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科室、部门:
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2011年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经于日前开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度申报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必须做好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2008-2010年通过科技计划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评审),且未申报过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
(二)2008-2010年曾申报过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而未获奖的科技成果,符合申报原则并有新进展可重新申报,但在申报书单位推荐意见栏内要予以注明。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须如实填报《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式15份上报。同时将验收(鉴定、评审)证书、验收(鉴定、评审)确认书、总结报告、项目技术资料检索证明、论文论著及引用情况证明、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效益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等附件按A4纸格式装订成册,一式3套上报。项目评审后其申报书面材料不再索取退回。
(二)申报书封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验收(鉴定、评审)证书一致,并与申报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
三、申报期限及其它
务必请于2月25日前将有关申报资料报送至科教部,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文件及《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电子文稿可在“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自行下载。科教部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