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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11-26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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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6   作者:
各科室、部门:
2010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立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资助中级(或相应职称)及以下职称的科研人员;立项项目面向附属医院。
(二)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项目申请者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不再给予重点项目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各部门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四)项目申请者只能申报1项项目。一般情况下每位申请者只能获得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资助2次。以往承担校科研基金项目未完成者,暂不受理申请。
(五)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计划或已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的项目及其子课题均不属于申请范围。教学研究类项目不属本基金资助范围,请报送学校教务处。
(六)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项目,评审立项时给予政策倾斜。
三、经费支持额度
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5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0.5万元/项,一般项目0.2万元/项;立项项目经费自筹。
四、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五、申报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表格请到科教科领取)一式3份,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2日下班前交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